两个板块:抑制无序价格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
日期:2025-10-10 12:58 浏览:
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抑制无序价格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不规范的竞争对产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导价》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2.对价格竞争不规范等重大问题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查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企业提供合理定价参考。三、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和政策落实,鼓励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企业苏对存在无序价格竞争行为的,要予以警示,要求其自觉规范定价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四、市场发展改革监管部门对经提醒或通知后仍不规范定价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我们根据需要进行成本研究以及价格监控和检查。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五、商业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民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得低于成本价投标。六、行业协会应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促进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监测相关行业和市场价格竞争情况,维护重点领域价格秩序。我们将充分履行信用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实施制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 年 9 月 28 日